一、展示内容
(一)民族乐器独奏
1.吹管乐器:竹笛、唢呐、笙、管子。
2.拉弦乐器:二胡、板胡、高胡。
3.弹拨乐器:古筝、扬琴、古琴、箜篌、琵琶、柳琴、中阮、三弦。
4.打击乐器:大堂鼓、排鼓、板鼓等中国传统打击乐器。
每个报名学生限报一种乐器,每种乐器需报送不同风格的自选曲目2首,限定为中国作品,其中一首必须为传统乐曲,另一首自选,每首时间5—8分钟(打击乐器为3—8分钟)。伴奏不多于2人,限中国传统乐器伴奏。
(二)小型民族乐器组合
1.传统乐器合奏(中国境内各地区流传的传统乐器合奏形式,如江南丝竹、广东音乐、山东鼓吹乐、河北吹歌等)。
2.少数民族特色乐器合奏(中国境内具有少数民族悠久历史传统和民族特色的乐器合奏形式,如维吾尔族木卡姆、土家族打溜子等)。
3.戏曲音乐演奏(中国传统戏曲音乐中的器乐合奏形式,允许戏曲表演人员助演,不超过2人)。
4.除上述3种形式外的民族乐器组合创新形式。
人数限定3—12人,组合中不含西洋乐器及电子(声)乐器,须区别于齐奏或独奏加伴奏。每个报名组合限报一种组合形式,每种组合形式需报送不同风格的自选曲目2首,限定为中国作品,每首时间5—8分钟。
鼓励报送反映党的历史、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等主题的民族乐器独奏和小型民族乐器组合曲目。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报名参加展示活动的学生应为院校民族乐器专业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港澳台、海外地区可放宽至在当地音乐教育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本章程规定,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报名。在校生及所在年级的认定以2021年6月30日之前为准。
2.学生受纪律处分期间不得报名。
3.民族乐器独奏学生限报1名指导老师,小型民族乐器组合限报1—3名指导老师,经推荐单位审核提交后不得更改。
4.报名院校应同时报领队1名。
(二)报名组别
1.民族乐器独奏。参加展示的学生分为A、B组。A组为国内独立设置的11所音乐学院,即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以及上述院校附属中学(按院校名称笔画排序);B组为除上述11所音乐学院及其附中之外的其他院校。A、B组各分为青年组和少年组,青年组为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中高职贯通培养四、五年级学生,1991年1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少年组为本科院校附属艺术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高职贯通培养一至三年级学生,2003年1月及以后出生(18周岁及以下)。
2.小型民族乐器组合。学生要求为1991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13周岁到30周岁)。
港澳台及海外学生可报名参加,由专家组进行单独遴选,不分组。港澳台及海外学生要求为1991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13周岁到30周岁)。
三、河南赛区入围名额
河南赛区入围吹奏乐器、拉弦乐器青年组、少年组分别不超过5人;弹拨乐器青年组、少年组分别不超过8人;打击乐器青年组、少年组分别不超过3人;小型民族乐器组合不超过4组;所推荐的在内地/大陆港澳台学生、在华留学生独奏数量不超过4人,组合不超过1组。
2021年4月26日